强化辽宁省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微信群和QQ群管理 鞍钢民企集团作为辽宁省社会福利企业协会执行会长单位,在2014年创建了辽宁省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微信群和QQ群,运行三年来,微信群和QQ群得到了省内各个福利企业的大力支持与关注,群内发言踊跃,气氛活跃,我们在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的同时,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、信息互通。
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了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。“规定”要求,微信群、QQ群、微博群、贴吧群、陌陌群、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、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即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,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,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互联网群组方便了人们的工作生活,密切了人们的精神文化交流。但同时,由于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,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,造成淫秽色情、暴力恐怖、谣言诈骗、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,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损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破坏社会和谐稳定。目前已有多名群主由于疏于对群的管理以及群内不当言论被处理。 鉴于微信群和QQ群已经立法,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,鞍钢民企集团呼吁省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各成员单位,在群内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,提醒群组成员在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: 1,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,不信谣不传谣 3,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,涉黄、涉毒、涉爆等不发 5,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,军事资料不发 7,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,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,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
鞍钢民企集团企业管理部 王雪玉 |
2017年9月20日 10:32:21 |